不能让被害人“第二次被害”/杨涛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1:04:36   浏览:880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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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被害人“第二次被害”
??科比逃脱法网的启示

杨涛

   前几天,为审美国NBA球星的科比,陪审团的遴选工作还在大张旗鼓地进行。但形势很快出人意外地急转而下,《新京报》9月3日报道,本案的主审法官特里•拉克里戈尔突然宣布,由于女原告不愿在正式庭审阶段出庭作证,性侵犯证据不足,科比的强奸案已经被取消。
   消息一出来,许多评论者认为,这是“金钱的魅力”让科比能聘请最好的律师,能给原告施加最大的压力,从而让其逃脱法网,我并不想否认这一点。但是,我们还应当注意到的是引发女原告撤诉的直接起因是一份对女原告合法权益“极端有害”的文件被法院工作人员“不小心”传到各大媒体的手中,科比的律师团也公布了她的名字,而媒体也进行了大肆宣扬,这些都对女原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她甚至因此受到死亡威胁,而这些精神上的伤害和难以承受的压力,她最终决定不再出庭作证。法庭的失误和媒体的“逐猎”行为最终成全了科比逃脱法网。
    大多数的被害人相对于被告人来说,都是社会的弱者,他们受到被告人的侵害已经是不得已的事情,因而,在对被告人的审理中,无论是司法警察、检察官、法官还是媒体都要遵守为被害人隐私保密的底线,避免被害人因为在案件的审理中隐私被透露而受到来自被告的威胁和公众的歧视,遭受“第二次被害”。防止被害人的“第二次被害”,不仅保护了被害人的人权,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避免被告人逃脱法网。这就要求司法人员不仅要把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作为主要目标,也要把在诉讼进程中周全地对被害人进行保护作为一个目标;媒体在进行案件报道时,不仅是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负有要对被害人的隐私保密的义务。在美国这样一个号称是法治发达的国度,科比案出现这种“戏剧性”的结局,无疑给他们的司法和社会制度打了一记重重的耳光。
    如果科比案发生在中国,科比恐怕不能因为被害人的撤诉而逃脱法网。因为,在我国强奸案是公诉案件,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不以被害人的意愿为转移。但是,在对案件的诉讼中,司法机关和媒体对于被害人的“第二次被害” 恐怕不在美国之下。在传统的诉讼观念中,司法机关把被害人只是当作为保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工具,而不注重对被害人的心理感受及隐私的保密,被害人因为司法不当行为遭受“第二次被害”的现象时有耳闻。媒体在向市场化迈进过程中,进行舆论监督的成效是有目共睹,越来越发挥“第四权力”的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市场化运作下的媒体,其逐利性决定了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能进行正当的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它可能为“吸引眼球”不惜做出侵权之举,近年来媒体在案件报道中涉嫌侵权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被害人的“第二次被害”有些是媒体的行为直接产生,一些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扩大。
    在案件的诉讼中,注重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避免来自司法和媒体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第二次被害”,也许是科比案给我们带来的一个重要的启示。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tao1991@tom.com
tao9928@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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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20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20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规定,现将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的第20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予以公布。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20批)


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文档附件: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20批).xls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daoluyunshu/201208/t20120809_1283681.html

关于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

2005.05.10 南昌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区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划定的责任区承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
第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以下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园林、市政、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责任单位,其责任区是临街建筑立面和临街其他设施立面至人行道路沿的地面;
(二)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自行车保管站、报刊亭等的,由其管理单位和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地面的清扫与保洁,清除痰迹、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和污水、污物;实行垃圾袋装化;保持本单位门窗、墙壁、牌匾、灯箱、橱窗等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爱护果壳箱等环卫设施。
(二)包绿化维护:负责责任区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维护,不攀折树木花草,不向树木花草倾倒垃圾、油污、热水;不在树木上涂写刻画、乱吊乱挂。
(三)包环境秩序:责任区内无出店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第六条 责任单位应当与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具体范围,“门前三包”内容、奖惩规定等。
“门前三包”责任书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七条 责任单位对“门前三包”可以自包或者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的,责任单位应当与受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对责任区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绿化设施、秩序等的行为,责任单位有权制止或者报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第九条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检查和考评。检查和考评工作应当吸收本辖区有关责任单位代表参加。
第十条 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公民有权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和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管理人员,可以向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镇和其他建制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