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电企业法律环境及风险分析报告/阚凤军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8 00:56:37   浏览:924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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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电企业法律环境及风险分析报告

阚凤军


一、家电企业整体经营特点与法律风险简述

二、法律风险界定、分类及影响因素

三、家电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与应对

四、家电企业法律风险的总体管理原则

五、家电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

六、分析报告的基本结论


一、家电企业整体经营特点与法律风险简述
  顺德区地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中部,是佛山市辖下五区之一,毗邻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经过20多年发展,顺德凭借家电产业规模庞大、名牌云集、配套完善的优势,成为全国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基地,创立了企业、格兰仕、科龙、容声、万家乐、万和、康宝、东菱等著名品牌。目前,顺德形成了以品牌家电企业为中心,包括家电配件制造商、品牌家电制造商、家电流通渠道商以及行业服务体系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顺德家电业的整体经营特点如下:
  1、各类企业众多:顺德家电企业超过3000家。2008年顺德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电冰箱320万台、空调器938万台、电风扇1456万台、电饭锅3453万台、抽油烟机529万台、微波炉3871万台、电热水器422万台。2008年顺德家电产品销售收入近1600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约40%;2008年顺德家电出口贸易总额近90亿美元。家电制造业不但成为顺德经济的重要支柱,还在全国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据不完全统计,顺德区家用电器工业产值占全国同业的15%左右。
  2、家电产品种类繁多,主要产品有空调、电冰箱、洗衣机、风扇、电饭煲、微波炉、饮水机、电暖器、洗碗机、电磁炉、热水器、烟机、灶具、电压力锅、电烤箱、吸尘器等消费类家电产品。
  3、家电企业的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并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中东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等。
  4、家电企业外销比例比较高。
  5、家电企业生产生产基地不断向国外延伸。比如,美的集团已在越南成立制造公司、微波炉事业部在白俄罗斯成立组装工厂等。
基于上述总体经营特点可判断,随着顺德家电企业整体产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生产及销售覆盖区域不断拓宽,面临着来自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的法律风险。家电企业经常发生的已经发生重大法律风险事件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2、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
  3、回款纠纷与诉讼;
  4、产品质量赔偿与诉讼;
  5、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
  6、其他风险。
  因此,如何有效预防、控制、补救家电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风险,降低风险发生几率,特别是避免发生一些重大风险事件等,将对企业的健康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法律风险界定、分类及影响法律风险的因素

  (一)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是属于一种或有风险,即该风险转化为现实利益损失或责任承担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这种风险是客观的,是企业运营中必须面对并加以考虑因素,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提即是证明。
  2、现实性。尽管法律风险属于不确定的风险,但从风险的整体运营规律上判断,如果企业的某类风险长期存在并且未被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预防或控制,该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的可能性非常高,侥幸心理不利于法律风险的防范。
3、成本性。企业在现行运营体制下,如果试图提升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可能需要增加一定的资源投入,客观上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但这种可能增加经营成本将降低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确保企业比较平稳健康地发展。
法律风险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法律风险基本上等同于商业风险,因此,通用电气前总裁杰克•韦尔奇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有责任管理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总体分类:
1、经营性损失,如收益或利润损失、成本或责任增加等;
2、民事索赔、判决或裁决,包括辩护及和解费用;
3、行政或刑事处罚或制裁;
4、企业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的损失;
5、商誉损害;
6、其他损害。
(三)法律风险的总体成因:
1、企业违反生产或销售地区的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企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外专利等知识产权诉讼;企业未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索赔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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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8年9月14日,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计委、建委(建设厅)、文物局:
自1982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了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对保护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起了重要作用。为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根据国发〔1994〕3号文件关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中央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为了加强对此项资金的管理,现制订《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管好用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加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是中央设立的专项用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确有长期保护价值的重点历史街区及文物的保护规划、维修、整治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申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必须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按规定程序批准。历史街区已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认定为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并明确划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二)该街区内环境风貌保存完整统一,能反映出当地某一历史时期的典型风貌特色,有较高历史价值。
(三)该街区内反映历史上典型风貌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及环境要素(道路、河流、树木、墙院等)基本是历史上的原物,不是仿造的。
(四)该街区当前面临自然破坏的威胁,需及时抢救。
第四条 历史文化名城项目的申报应严格按程序逐级完成,不得越级申报;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安排落实大部分资金;项目应由省(自治区)计委、财政厅(局)、建委(建设厅)、文物局联合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由四部门对所报项目共同筛选、论证、审核、研究确定。当年申报的项目必须于上一年度12月底以前上报到上述国家有关部门,以便当年资金及时到位。
第五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项目出发进行安排。其中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审批;属于维修项目的资金,由财政部负责审批。
第六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不列入地方财政支出基数,由中央专项拨款。
第七条 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资金需要量大,各地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并与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结合起来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实行无偿分配,地方不得转作有偿使用。
第九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要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搞好项目建设成本核算,切实用好资金,提高投资效益。资金到位后应在计划期限内完成实施计划。各级计委、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挪用、损失浪费和不按规定使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建设部门和文物部门负责监督工程的实施和验收。项目完工后,应将资金决算、项目实施效果报告(文字、照片)在3个月内及时上报国家四部门。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九年特种国债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九年特种国债条例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三十五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适当集中各方面财力,支援国家建设,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决定发行一九八九年特种国债。


 第二条 特种国债的发行对象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待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部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机构。


 第三条 特种国债发行的数额为五十亿元。


 第四条 特种国债本金的偿还期为五年,从交款之月起满五年后一次偿还。
  特种国债的利率为年息15%,从交款之月开始计息。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不计复利。


 第五条 中央单位、部队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认购任务,由财政部分配。
  地方单位的认购任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分配。
  对分配的认购任务,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


 第六条 特种国债从当年六月一日开始发行,九月三十日结束。


 第七条 特种国债统一采取收款单形式发行,其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各地财政部门组织办理。
  特种国债收款单,可以记名、挂失,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第八条 特种国债,除向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待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和交通部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机构发行的以外,可以向银行抵押贷款。


 第九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